【反修例】建制派譴責衝擊中聯辦行為 法律界:塗污國徽最高可判三年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7/21 23:39

最後更新: 2019/07/21 23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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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示威者向中聯辦門外的閉路電視噴漆。(彭焯煒攝)

民陣(21日)發起反《逃犯條例》修訂遊行,部份遊行人士於抵達終點盧押道後衝破防線,發起包圍中聯辦並污損國徽。建制派紛紛發聲明,有關行徑予以強烈譴責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於社交網站上發文,要求全國「嚴厲譴責塗汚中聯辦國徽的暴徒!這些敗類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、歷史的唾棄」。

民建聯發聲明批評,有關行徑瘋狂、肆意羞辱國家及瀆犯民族之卑劣行為,不但嚴重違法,更屬公然挑戰中央人民政府,罔顧自身民族尊嚴而冒犯全國人民。等同侵犯一個國家領土尊嚴及向其宣戰,將香港整體利益推入火堆,要求警方馬上採取必要、必須及果斷行動予以制止,嚴肅追究有關刑事責任。

經民聯晚上發聲明,稱對部份示威者行為感到極度痛心和憤怒,並予以嚴厲譴責。他們又質疑如非警方搗破部份示威者軍火庫,查獲炸藥、汽油彈等物資,今天衝擊扔出可能不是雞蛋,而是炸彈,反問屆時受傷是年輕人、警察和途人,是否市民願意見到的局面。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形容,有關行為歹毒心腸,肆意侮辱國家尊嚴,最後將由全港埋單,呼籲港人與這些惡行切割,遣責此等行為,支持香港警隊嚴格執法。

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,有關行為事態嚴重,可想像會令中央政府和內地同胞震怒,但認為現時中央仍希望以靜制動,靠港府保護中央政府駐港機構。

身兼律師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指,塗污及侮辱國徽,違反了《國旗及國徽條例》第 7 條,是一種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,最高可被判監三年。他又強調,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衝擊中央駐港機構,污損玷污國徽,嚴重違反香港法律,挑戰中央權威,必須嚴格依法追究,促請警方盡快拘捕暴徒,維護國家尊嚴。

新社聯批評,有關行為損害了700萬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,行徑令人髮指,要求警方和特區政府,嚴厲執法,迅速平息暴亂,將違法人士捉拿歸案。

有示威者向中聯辦門外標誌擲蛋。(彭焯煒攝)